Monday 23 July 2012

知法

相信,知法犯法这个词,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。

知法却去犯法者,确实不可饶恕,而这类人虽说不上多,却也不少。

但是,不知法者,又是否能算得上犯法呢?应该只能算是犯错。


所以,当我听到了知法守法这个词时,实在太同意了。

人,必须先知法,才能去遵守法律,而让人们了解法律,是制法者的责任。


只是因为现今社会里,真真正正了解法律条文的人太少了。

所以我们只以道德观为依归,不做出不道德的事,不做出不人道的事,做好身为一个人的责任。


当人们做出了超出道德范围的事,同时触犯法律,都会被指犯法,而不是被指犯错。

在道德层面上做错事,应被指犯错,在法律层面上做错事,才该被指犯法。

但是,在不知法的情况下犯错,能不能算不知者不罪呢?

相信绝大多数的人都认为不能,人们大多认为,明知在道德层面是错的,仍为之,就是不对,不管是否了解法律。

所以我同意其是犯错了,但依然不同意是犯法。

应该另外设立道德层面上的惩罚系统来惩罚犯错者。


我认为犯法,需在知法后才算的上。

所以我也认为,但凡犯法者,都不该宽恕。

虽不该宽恕,也不该重罚。

真正该被重罚者,是执法犯法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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