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 10 October 2012

代价

当这个世界上有要求一方,和提供一方时,交易就产生了。

只要有交易,人就会得到一些,同时放弃或失去一些,所放弃和失去的,就是代价。

实际上,双方都可以同时担任着要求和提供这两方,只要一方所放弃的,是另一方所要求的即可。


而要求的那一方通常是人,而提供的那一方则通常是别人、大自然或者是要求方自己本身。


代价可以是任何形态的。

就如我们所得到的,也可以是任何形态的,只要我们肯接受。


代价是必须支付的,即使我们得到的可能并不是我们所要求的,但只要我们还是接受了,就需要支付代价。

交易时支付的代价是"为了得到所放弃的人事物",交易后支付的代价则是"因为得到了所以失去的人事物"。


代价并不一定在交易时就支付完毕的。

所以我们才会常常只看到了别人交易时得到的和所放弃的,却没注意到别人过后所失去的。

因此我们才会误认为别人的得到,并没有付上很大的代价。


其实,代价与得到的是同等的。

只是有太多的人们以为,所谓代价就只是"为了得到所放弃的人事物"而已。

我们过后支付了"因为得到了所以失去的人事物"这个代价后,才真正算是完成了交易。

而这时,代价与得到的便是同等的。


总是有些人认为自己或他人所得到的与所支付代价并不同等,或高过,或低于。

那只是因为我们看待人事物的价值观上有所差异而已。
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